所有正在美国境内或者计划递交I-485转身份的投资人、留学生们,请紧密关注!
当地时间2026年5月22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发布政策备忘录 PM-602-0199,标志着移民官对身份调整(AOS)申请的审核方式或将发生重大转变。
在配套公开声明中,USCIS 强调:海外领馆移民签证程序是获得永久居留的 “默认” 路径;而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属于自由裁量福利,并非申请人的法定权利。法院判例亦支持这一立场。
source:USCIS
原文如下:
重申根据长期以来的移民法和移民法庭的判决,寻求身份调整的外国人必须通过国务院在境外进行领事程序。备忘录指示官员在决定外国人是否符合这种特殊救济方式的条件时,应逐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和信息。
“我们正在回归法律的初衷,确保外国人能够正确地使用我国的移民系统。从现在起,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暂时居住在美国的外国人如果想要获得绿卡,必须返回其原籍国申请。这项政策能够使我们的移民系统按照法律的预期运作,而不是鼓励钻空子。外国人从原籍国申请绿卡,可以减少我们搜寻和遣返那些在被拒签后选择潜逃并非法滞留美国的外国人的需要,”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发言人扎克·卡勒表示。
“非移民,例如学生、临时工或持旅游签证者,来美停留时间短,且目的明确。我们的制度旨在让他们在访问结束后离开。他们的访问不应成为绿卡申请的第一步。遵守法律规定,可以让国务院在海外美国领事馆处理大部分此类案件,从而释放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有限的资源,使其能够专注于处理其他属于其管辖范围的案件,包括暴力犯罪和人口贩运受害者的签证申请、入籍申请以及其他优先事项。法律如此制定自有其道理,尽管多年来一直被忽视,但遵守法律将有助于使我们的制度更加公平高效。”
一、具体发生了哪些变化?
1.“领事程序”重回主流通道:
新规明确要求,目前绝大多数持临时身份身处美国境内、并计划申请永久居留的外籍人士,必须返回母国、通过美国驻外使领馆进行“领事程序”(Consular Processing)以获取移民签证,不能再像过去一样,直接在境内等待绿卡批复。
2.启动个案审查
过去长期以来,USCIS及相关判例通常认为:
过去,USCIS及长期判例普遍认可:申请人只要满足法定资格、且无欺诈、犯罪、严重移民违规等重大负面因素,移民官通常会行使有利自由裁量权予以批准。
但新的备忘录,明显把重点转向了:对申请人“整体移民历史与行为”的全面审查。
USCIS现在要求重点审查:
•过去是否有身份违规
•是否存在未经授权工作
•是否有与原始非移民签证目的不一致的行为
•更广泛的自由裁量因素
•甚至可能包括:
•为什么申请人选择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而不是回国走领馆程序
只有在申请人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自身满足例外条件时,移民局才会将境内身份调整(I-485)作为一种“极其特殊的行政救济手段”予以个案批准。
二、哪些没有改变:
目前以下核心法律并未改变!
•《移民与国籍法》INA §245 依然有效
•身在美国境内、符合条件的人,仍可合法申请I-485
•USCIS并未暂停I-485申请
•也没有宣布“一刀切拒绝”
Combo卡(EAD+AP)申请是否仍有效?
有效,但入境时需格外谨慎。若初始入境为B签或F签,海关或移民官会重点盘问。
备忘录还特别确认:
H-1B、L-1 签证以及部分 O-1 签证持有者,依旧可凭借双重签证意向申请身份调整。但仅维持合法签证身份,不再等同于审核必然通过。
但USCIS同时强调:仅仅维持合法身份,并不自动意味着会获得有利裁量。
三、对申请人建议:
1. 持续保持合法在美身份。
2.杜绝非法务工与身份违规行为。
3.提前准备、留存各类有利申请证明材料。
4.跨境出行、制定移民相关决策前,咨询专业移民律师。
5.仔细评估I-485境内身份调整与海外领馆办签的利弊风险。
四、EB-5投资人必看:关于双递交的关键结论
1. 新政没有取消双递交,也没有完全禁止I-485。
2. 审批标准全面收紧,临时身份(B/F签)境内转绿卡不再有默认通过预期。
3. 万一I-485被拒,仍可转境外领馆流程继续办绿卡。
EB-5法案中的“ 祖父条款”将于2026年9月30日到期,目前仅剩5个月时间。一旦到期,现有的申请保护机制与政策稳定性可能面临重新审议。
投资人要抓住目前现存的政策红利期,优先选择安全性高的 第一顺位债权类EB-5项目,通过有实力的机构尽早开启办理!